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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来源:admin2016-03-03 10:03

汕民通〔201635

 

 

关于开展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民电〔201615号)精神和省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为主题,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彰显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氛围,为全市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315日至21日(315日为2016年的世界社工日)。

各地各单位围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的宣传主题,在宣传周活动期间采取社工进社区、社工知识讲堂、交流座谈、制作板报墙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详细的活动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岭南社工宣传周是我市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的主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策划本地本单位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中的功能作用,做到领导到位、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全力开展好第五届宣传周活动。

(二)政府搭台,多方参与

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互动局面。要注重将活动办到广场、社区、镇村,办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全面的宣传报道。

(三)整合资源,厉行节约

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注重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资源,利用现有社会工作宣传项目,在对内容和时间做出适当调整后纳入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范围。

宣传周活动期间,市民政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和检查。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民政局和试点单位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的总结材料(含影像资料),于330日前报送市局社会工作科。

 

附件: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汕头市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安排表  

汕头市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计划表                   

     

汕头市民政局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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