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汕民通〔2016〕35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民电〔2016〕15号)精神和省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以“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为主题,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彰显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氛围,为全市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3月15日至21日(3月15日为2016年的世界社工日)。
各地各单位围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的宣传主题,在宣传周活动期间采取社工进社区、社工知识讲堂、交流座谈、制作板报墙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详细的活动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岭南社工宣传周”是我市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的主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策划本地本单位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中的功能作用,做到领导到位、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全力开展好第五届宣传周活动。
(二)政府搭台,多方参与
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互动局面。要注重将活动办到广场、社区、镇村,办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全面的宣传报道。
(三)整合资源,厉行节约
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注重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资源,利用现有社会工作宣传项目,在对内容和时间做出适当调整后纳入“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范围。
宣传周活动期间,市民政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和检查。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民政局和试点单位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的总结材料(含影像资料),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局社会工作科。
附件:“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汕头市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安排表
汕头市民政局
2016年2月26日
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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