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汕头市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的公告
为有效提升我市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满足灾区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关于成立汕头市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的通知》(汕民通〔2017〕95号)精神,受汕头市民政局委托并在其具体指导下,我会决定组建汕头市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队员名单
队长:
陈伟坚(汕头市福利院副院长)
副队长:
邹永清(汕头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
王洁燕(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项目拓展部部长)
队员:
1. 钟燕霞 (汕头市福利社会工作中心副主任)
2. 张丹玲(汕头市福利社会工作中心社工)
3. 陈啟聪(汕头市存心社会工作综合援助中心负责人)
4. 周健雄(汕头市玫诺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5. 黄琛(汕头市乐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
6. 辛鸿源(龙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陈宇(金平区石炮台街道中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8. 柯冰纯(金平区新福街道寿山居委会工作人员)
9. 李劭琪(汕头市海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
10. 纪若琳(汕头市海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
11. 余壮添(澄海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
12. 黄晓蓉(澄海区澄华街道工作人员)
13. 郑禧(中国电信澄海分公司工作人员)
14. 徐泽光(澄海区东里镇政府工作人员)
15. 江焯晓(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16. 王悦金(澄海区爱心义工社工作人员)
17. 蔡雁舜(广东法厚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18. 林澈佳(澄海区东里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9. 张小丹(澄海区东里镇东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20. 黄丽璇(澄海区东里镇新陇村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秉持社会工作专业的伦理道德,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政府做好灾前预防、灾中应急与灾后重建等工作。负责制订与修缮服务队管理制度,加强队伍沟通联络;负责制订专业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适时组织队伍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灾害社会工作专业研讨,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在灾害发生时,根据灾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及时有序地进驻灾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情信息搜集、个体创伤抚慰、社会关系重建、社会秩序恢复等方面工作,满足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
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2017年6月
社工服务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