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社区的故事”社工征文活动 的通知
汕社协[2017]4号
关于开展“我与社区的故事”社工征文活动
的通知
为推动全行业社会工作的宣传工作,弘扬社会工作精神,展示社会工作者风采,提高广大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结合全市创文强管、志愿服务等工作,经协会领导同意,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我与社区的故事”社工征文活动,现就征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社区的故事”,撰写社工在社区开展服务等方面的故事,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几个角度:
1.在社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为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故事;
2.在开展社区服务过程中与居民发生的暖心故事;
3.为社区或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的故事。
二、征文对象
社会工作研究者、社会工作者、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相关社会组织,以及党委、政府从事社会工作管理的人员、志愿服务组织人员、社区居民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三、征文办法
征文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由投稿相结合的办法。
四、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主题紧扣“我与社区的故事”,题目自拟。每篇文章字数在800-3000字之间。
2.文章内容要结合社区实际,以案例分析为主,并具有原创性、真实性、独到见解和一定的学术价值。
3.文章语言要简洁,文章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4.文章不得抄袭,原则上一人限投一稿(含合写),但已公开发表过的不得再提交。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文章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投稿格式要求:
(1)文章按照Word文档编排,文章书写顺序: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2)字号规格:①文章标题居中,一般不超过20个字,三号黑体加粗;副标题下方,前面加破折号,居中。②作者姓名在标题下方,空一行,居中。作者单位在作者姓名下方,居中,外加圆括号。五号宋体字。③正文一律用小四号宋体字,20磅行距。⑥文章一律采用横式书写打字。
(3)结构层次序数标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4)引用参考文献一般为公开出版物。注释采用尾注。注释体例,著作:作者、文献名称、出版单位、版次、页码。期刊:作者、篇名、刊名、年代、期号、页码。外文注释从国际惯例。论文中有关日期引用统一使用公元纪年,文稿字体简繁皆可。
(5)文后附作者简介(另填为Excel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通信方式、邮编等。
6.投稿者另需提供1-2张开展或参与社区服务的照片(照片原则上要求突出服务内容,能清晰看到作者本人开展服务,像素800*600以上)。
五、交稿时间及方式
投稿者请将论文和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发送至stshegong@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我与社区的故事’ 作者 文章题目 单位 手机号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洁燕 0754-88696307
六、评选与采用
(一)评选方法
1.专业评委评选:协会秘书处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审,评选出候选征文若干篇。
2.网络投票评选:候选征文名单通过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公众号“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进行网络投票,以票数高低评出“最暖心奖”。
3.评审组将根据候选征文内容、网络投票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人选。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将根据来稿的数量与稿件质量评选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最暖心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征文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9月上旬之前在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汕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2017年5月8日
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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